煤矿电子封条特点
在全国所有在册煤矿建设“电子封条”,通过在煤矿关键地点安装摄像机、图像分析终端等设备,利用智能化视频识别等技术,实时监测分析矿井出入井人员、人数变化及煤矿生产作业状态等情况,及时发现煤矿异常动态,自动生成、推送报警信息,实现全天候远程监测。
煤矿电子封条规范管理应用
(一)严格进度安排。2021年12月15日前,各地区要完成停产整顿、长期关停及其他“不放心”煤矿“电子封条”的建设和联网,并实现在线监管。2022年3月底前,要完成所有在册煤矿“电子封条”的建设和联网,实现在线监管“全覆盖”。各省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严格进度安排、倒排时间节点,实施挂图作战。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将以“周调度、月通报”的工作方式,指导各省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开展建设工作,并通报进展情况。
(二)规范系统管理。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对煤矿企业的指导督促,严格系统管理,保障建设质量,并实行动态管理。对通过关闭验收、完全物理关闭的矿井应当及时拆除“电子封条”。煤矿“电子封条”建成并通过验收后,要保障煤矿“电子封条”系统的稳定运行,确保上传数据及报警信息客观、真实和完整。系统及矿端设备运行期间,矿井不得擅自关闭、挪动矿端各类设备和断开传输网络,不得擅自篡改、删除、伪造煤矿“电子封条”上传数据,对确需通过断电、断网、挪动及更换设备等方式进行维护的,煤矿须报经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同意后开展,经再次通过验收后,方可投入运行。
(三)强化实践应用。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建立报警信息处置和现场核查的相关制度,充分利用全国矿山“电子封条”智能监管平台,加强对煤矿企业的日常监管,及时掌握企业生产作业状态。对监管平台中的报警提示信息,应追踪核实,确实存在违法违规组织生产建设的企业,要立即依法处置。